雨湖区人民法院:调解涉企“小”案件 优化营商“大”环境
2024-07-25 08:45:2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雨湖区人民法院 | 编辑:易阳思 | 作者:王兰花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2559

雨湖新闻网讯(通讯员 王兰花)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,雨湖区人民法院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,鼓励通过达成更符合当事人司法预期的调解方案,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,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,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
2023年4月,原告A公司与被告B公司签订施工合同,由A公司为B公司所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并承担完成各项工作所需要的材料、机械设备等。工程完工后,双方于2023年5月确认工程款为28万余元并约定分期付款,但B公司支付A公司工程款2万元后迟迟未付剩余款项。约定分期付款的期限届满后,A公司将B公司起诉至雨湖区人民法院。

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涉企诉讼案件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实、双方基本无争议,从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,本着对企业负责态度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。调解中,被告B公司承认欠付款项的事实,但因资金紧张,一时无法偿还。而原告A公司认为被告B公司欠钱时间长,无信誉可言,坚持诉请工程款,且必须立即还清。调解陷入僵局。承办法官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,释明审判和执行程序,详细分析利弊。最终,双方就还款时间和还款金额达成调解协议,该案以调解结案。

案件成功调解既减少当事人诉累,降低诉讼成本,同时也为企纾困解难,真正实现为企服务,发挥优化营商环境良好的示范效果。下一步,雨湖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能动司法,以实现公平保护、实质化解纠纷、促进企业双赢为目的,进一步提升企业的法治“获得感”。

责编:易阳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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